组织人事处(离退休人员工作处)职能职责
1. 负责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,做好党员教育管理、党员发展、党员组织关系结转、党费收缴及使用管理等工作,承担学院党建有关工作;
2. 负责学院机构编制、岗位设置、人事管理、劳动工资、薪酬福利、社会保险、考核、评先评优和人事档案工作;
3. 负责制定学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、人员引进调动和教职工培训、职称评聘、岗位晋级、工人技术等级考核、各类资格认定、教职工聘期考核等师资管理工作;
4. 负责科级干部选拔任用、调整、培养考察、管理监督、培训教育等工作;
5. 负责各类大师(名师)工作室的申报和管理;
6. 负责学院国培项目的申报和管理;
7. 做好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;
8. 负责牵头开展关工委、离退休老同志工作;
9. 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